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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29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陈家养律师予以“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陈家养,男,执业证号:14403200210189718,在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职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年5月25日对陈家养律师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