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7年前因女方没到结婚年龄没领结婚证生活后生下一个女儿6岁,后分手走了,没有任何瓜葛联系,孩子归我抚养。去年,我结婚了,现在太太怀孕5个月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闹离婚,但她又不肯定离婚还说要把小孩生下来(我是不想再要小孩了),只能等过了哺乳期后起诉,我想问的是:1、基于我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这个孩子生下来是不是就一定 会判给女方抚养的?(我家条件比女方好些)2、我有一套村委统建楼,不是商品房,户名是我父亲本人,是父母出钱买的,离婚时女方会有房产分割吗?我现在非常痛苦,怕第二个小孩出来又归我抚养,非常期待您能在百忙之中的回复我的问题,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