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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材料咨询

发布时间:2018年6月4日 作者:

您好,想请教一下实习材料的问题。我2015年7月本科毕业时申请了两年的暂缓就业(暂缓期为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去香港读了一年的研究生,所以2015年6月-2016年8月之间有一个暂缓就业期,中间没有就业,报到证是2017年7月才发放的。所以我的实习材料的经历这段是空白的,那我需要提交承诺书、告知书或者其他相关材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