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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破产清算业务工作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8日 作者:黄香江 责任编辑:俞楠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实现深圳律师“创一流”的目标,提升深圳律师的服务质量,打造深圳律师业竞争新优势,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九届理事会的工作规划,大力推进深圳律师业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关于推进深圳律师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就各自专业领域制订律师服务标准指引,力争能在2014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建成我市律师业的律师服务标准。

目前,在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努力下,形成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强制清算、债权审核、自行清算等5部破产清算业务工作标准,现面向全市律师征求意见。请各位律师下载破产清算业务工作标准(见附件),并于10月8日前将相关意见发送到ywb01@szlawyers.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香江     联系电话: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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