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2016年 第二届职工排舞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日 作者:工会 责任编辑:工会
深律工字〔2016〕06号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根据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文件通知,定于2016年11月12日举办第二届职工排舞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6年11月12日
二、比赛地点:少年宫剧场
三、比赛项目:团体比赛。(设自选单首曲目或串烧曲目,可从《全健排舞教学光盘》第1-6辑舞码曲目中自选,光盘资料由主办单位提供,报名参赛后参加赛前培训时统一派发)。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所属工委会、基层工会。
(二)参赛人数:各队可报领队、教练、编导各1名,运动员12人以上(含12人),30人以内(含30人)。性别不限,有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男性队员参赛的,分别将获得0.1-0.3分的裁判长特别加分。
(三)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6年工会会员。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6年1月1日前入职的本所在职干部职工或2016年1月1日前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职工,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一经举报查实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取消其代表队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参赛运动员经资格审查确认后不得更改。
3、为增加排舞比赛的观赏性、艺术性,体现排舞比赛项目的全民健身性、群众性,可添加1-3名职工家属运动员(退休职工、小孩等均可)。对上述家属队员各队伍填写报名表时需在备注栏列明“家属”字样,增加家属队员不加分,比赛失误扣分。
五、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盖有工会及人事部门公章(缺一不可)的报名表(包括领队、教练员、联络员及参赛运动员名单)以及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方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工会邮箱:szlsgh@126.com(提交资料后请与报名联系人电话确认);传真:88281716。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1日,联系人:刘红华;联系电话:18038090553
3、资格公示:参赛队员名单将在比赛前一周在深圳市总工会网站公示3天,各单位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向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赛前培训:
(一)要求:凡报名参加比赛的队伍,须派1—2名骨干参加赛前的免费培训。
(二)时间:2016年9月20、21日(两天)。
(三)地点:深圳市工人文化宫多功能厅。
(四)内容:讲解比赛规程细则及编排注意事项,学习部分排舞曲目。
七、比赛办法
(一)在《2013版全国全健排舞比赛评分标准及规则》蓝本及《广东省总工会排舞竞赛规程》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进行了缩减;
(二)比赛出场顺序采用抽签方式决定;
(三)参赛曲目时间
1、单首曲目:以《全健排舞教学光盘》第1-6套舞码曲目中所选曲目音乐本身时长为准。(不包括上下场时间)
2、串烧曲目:从《全健排舞教学光盘》第1-6套舞码曲目中自选三首曲目串烧成一个完整连贯的排舞参加比赛,时间在6分钟之内。(包括上下场时间)
(四)套路编排要求
1、编排原则
曲目的风格与种类不限,要求思想健康、风格新颖、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主题鲜明的优秀作品,符合身体状况及健身特点。
2、动作编排要求
(1)上肢肢体动作(规定动作除外)的编排应动作新颖、自然舒展、与步伐协调配合,与音乐和谐统一,体现风格特点;
(2)队形变化自然、迅速、流畅、清晰、美观。
八、服装及道具
(一)各参赛队自备服装。便于动作表现或与所选参赛曲目风格相符的服装,若着裙装,长度不得盖住脚踝。
(二)参赛队伍可根据自选参赛曲目使用手持轻型道具。
九、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
附件: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排舞比赛运动员名单
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排舞比赛运动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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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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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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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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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将男运动员姓名排前,女运动员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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