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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支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律师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省律协决定支持和鼓励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国际权威法律机构评级。支持措施包括给予资金奖励、健全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加大对获奖的律师及律所的宣传推广力度。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积极参与相关评选。具体要求见附件通知。

 

附: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支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811

 

附件:

粤律协〔202072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支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律师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经省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支持和鼓励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国际权威法律机构评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0715日至2023714日期间,成功入选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亚洲法律杂志》(ALB)三家国际法律评级机构中法律业务类榜单或获得相关奖项(不含提名、候选名单)的广东省内的律师事务所(总部须在广东)及其执业律师。

二、支持措施

(一)给予资金奖励

省律协对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

1.律师事务所:3万元//

2.律师:1万元//

(二)健全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

推动建立重大经贸活动聘请我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机制。优先推荐我省入选国际法律评级机构榜单或获得奖项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相关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将入选律师优先纳入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在省律协与境外律师协会或相关组织共同开展的活动或培训项目中,优先为入选或获奖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提供参加名额。

(三)加大对获奖的律师及律所的宣传推广力度。

省律协将在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及广东律师之家微信公众号,对入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宣传推广,鼓励更多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积极参与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

三、申请资金奖励的流程

入选国际法律评级机构榜单或获奖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申请资金奖励的,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及审批:

1.在国际法律评级机构公布入选或获奖名单后五十日内,向省律协提出书面申请,并向省律协秘书处港澳台和外事部提交申请表(见附件)获奖证明(如证书、牌匾)申评时向国际评级机构提交的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2.省律协秘书处对资料进行初审;

3.经省律协审核同意后,将予以发放奖励资金。

四、其他要求

(一)各市律协应积极支持和鼓励本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

(二)律师事务所奖励资金申请表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律师奖励资金申请表应由本人签名确认;

(三)有关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应在国际法律评级机构公布入选或获奖名单后五十日内发送至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部邮箱:gatwsb@gdla.org.cn

(四)申请奖励资金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在获得奖励资金后按省律协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财务票据及材料。

 

附件:1.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参与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奖励资金申请表

2.广东省律师参与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选奖励资金申请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083

(联系人:彭依童,电话:020-66826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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