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21〕22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57476689XH,存在代理不尽职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428日对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