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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在我会设立立法调研基地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4日 作者:肖水峰 责任编辑:宣传部



4月24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在我会正式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刘军,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律公处处长熊松青以及市律协会长高树、监事长魏汉蛟、副会长张斌、黄思周、韩俊和党委副书记张善华及部分律师代表出席。

罗莉常务副主任在致辞中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律协设立立法调研基地是我市立法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落实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她对我市律师多年以来积极参与人大立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借立法调研基地这一平台进一步拓展律师参与人大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专业优势,在立法领域打响深圳律师的品牌。

徐鹏副局长表示,深圳律师具有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事务的优良传统,此次人大常委会将立法调研基地设立在市律协,我们一定不辜负人大的重托。市司法局与市律协将充分利用该平台,广泛发动律师投身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实践中。

高树会长表示,参与立法工作能够充分展现律师的法律素养和水准,在市律协设立立法调研基地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我市广大律师的信任和重视,为我市律师深入参与法律实践、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拓宽了渠道。过去的一年,深圳律师在人大立法领域做了很多工作: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在深圳率先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立法建议函、率先制定《深圳经济特区遗嘱执行人条例》立法建议、与市人大共同举行控烟条例的法律论坛、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等,积累了一定的立法经验。市律协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健全立法调研基地的组织架构及工作机制,积极调动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参与立法调研工作,提出专业的立法建议。

立法调研基地是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和评估等与立法有关工作的地点,日常管理由市律协负责并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导。主要职责是接受市人大各部门委托,开展立法调研、评估、论证等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广泛收集立法信息,反映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提出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与其他社会组织;就立法有关工作开展合作,交流工作动态和研究成果等。立法调研基地的设立,对推动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

揭牌仪式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一行与我会律师代表座谈,就人大主导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等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