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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深圳律师在行动

——“深圳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8年5月4日 作者:王文超 责任编辑:刘峰



2018年53日,由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举办的深圳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在福田区委会堂成功举行。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任继光同志,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同志,各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局领导、公律科长及律师代表等近700人参加。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分别由任继光副局长和市律协副会长尹成刚主持。

蒋溪林局长作动员讲话。他介绍了此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的背景,并就我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坚决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也是建设平安法治深圳的迫切需求,对于律师而言,更是本职属性的必然要求。二、全面领会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工作原则。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广大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时应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项原则。三、对标对表,领齐任务,切实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层面,要加强对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督促,保障律所和律师依法依规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层面,要建立健全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把好律师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关;在律师层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参与者,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林昌炽会长就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并重点介绍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及副省长李春生的讲话内容。其中提到,律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参与者,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牢记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指导意见和省扫黑办的相关办案指引,让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和社会的检验。为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发挥律师应有的作用。

最后,任继光副局长就此次会议精神、主题培训及我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三点要求:一、各律所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二、各律所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三、各位律师要认真学习此次专项培训及现场发放的学习资料,提高办案技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正确实施。

专题培训环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付正权以“‘扫黑除恶’法律实务”为题,介绍了检察官在办理相关案件上的相关经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刘锦平进行了“转换刑事诉讼理念,依法有序参加扫黑除恶刑事辩护”的专题授课;市律协副会长蔡华律师对“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的理解与适用”进行深入解读;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剑民律师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要点”作实务分享。

此次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内涵丰富、重点突出,为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和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指明了方向,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为深圳律师更好地参与深圳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