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22〕6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双子律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许金周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

发布时间:2023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双子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311929183E,存在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疏于管理的违规行为;许金周,男,执业证号:14403200610283820,在广东双子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2113日决定对广东双子律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许金周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