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间借贷司法实务研讨”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8月31日 作者:曾丽丽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该部司法解释涉及很多实务性,技术性问题,为帮助律师准确理解适用该司法解释,市律协职业培训委拟举办“民间借贷司法实务研讨”专题讲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主讲。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5年9月12日(周六)9:00-12:00;14:00-17:00。
二、讲课地点
深圳特区报业大厦二楼礼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大院,近深南新洲立交 特别提示:因报社停车位紧张,请各位律师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讲座主题
民间借贷司法实务研讨
四、主讲人
王林清 最高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兼任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2011年获金融学副研究员高级职称。先后负责起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先后参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城镇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食品药品、旅游纠纷、网络侵权、民事诉讼等多部司法解释的研讨制定和书籍编纂工作。
五、参加人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讲座计8学分,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点击通知下方的链接报名。报名成功后,参会人员(仅限报名律师本人参加)携新版会员卡(无会员卡的请携带律师执业证)并打印报名表签到入场。讲座开始时,报名人员仍未到场的,座位不予保留。根据会场要求,出于安全考虑,现场严格控制入场人数,未报名的律师不能入场,可在讲座结束后通过网上视频学习。
2、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参加人员需在培训结束时,对讲课效果进行评价后才能计算培训学分,请参与者理解配合。
评价链接将于讲座当天附在此通知下方,请留意。
联系人:曾丽丽 联系电话: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讲课大纲
第一部分:民间借贷的案件受理
第二部分:民间借贷的管辖争议
第三部分:民间借贷的主体资格
第四部分:民间借贷的民刑交叉
第五部分: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
第六部分:民间借贷的夫妻债务
第七部分: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
第八部分:民间借贷的债权担保
第九部分: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第十部分:民间借贷的责任承担
第十一部分:民间借贷的网络金融
第十二部分:民间借贷的利率利息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5-08-31 00:00:00 至 2015-09-11 00: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