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健康委成功举办“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19日

2022年7月15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医药卫生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药健康委”)举办“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专题研讨会。研讨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举行,罗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马俊华科长、龙华区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刘诚主任、深圳市光明医学会胡建辉秘书长出席研讨会,医药健康委委员参和众多感兴趣的律师同仁参与研讨会。研讨会医药健康委委员吴国荣律师主持。本次研讨会特别邀请了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马雨虹副处长、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张红升副所长、医药健康委何平主任、远妞妞委员、游润惠委员担任研讨嘉宾进行主题分享。

首先,吴国荣律师就研讨会的主题与目的进行了阐述。如何认定伪造、篡改病历,是卫生行政部门、诉讼当事人以及司法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提高全深圳市律师医药卫生健康领域业务水平,提升对“病历管理”的认识,医药健康委举行了本次“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研讨会。

其次,受邀嘉宾分别从不同角度就“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进行了专业分享。张红升副所长就卫生行政处罚中对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进行法规及案例分析。远妞妞律师就民事司法审判对伪造、篡改病历进行过错推定的应用进行了案例分享,通过案例生动的地讲解司法实践中针对认定伪造、篡改病历的途径及法律后果。游润惠律师就病历问题导致医疗损害鉴定未能做出的归责进行了分析探讨,总结了病历存在的问题,及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如何应对病历存在的问题。何平主任就民事司法审判对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方式、认定标准结合案例进行了分享。马雨虹副处长从卫生行政管理视角对伪造、篡改病历的认定作发言,阐述了不规范修改病历与伪造篡改病历的区别。

最后,何平主任就研讨会议题做最后总结,指出规范病历书写和管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其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以及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不规范书写、管理病历,不仅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一旦被认定伪造、篡改病历,那么可能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无论是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者,还是医疗律师,都要重视病历的的合规管理工作,共同为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作出努力。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对提高全市律师医药卫生健康领域业务水平,对识别、认定“病历伪造、篡改”的行政、民事法律后果具有重大意义。医药健康委今后将继续努力,发挥其定位引领深圳律师医药业务水平提升平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