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参政委召开 拟启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7年9月2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进行了修改,深圳市人大将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以下简称“《律师条例》”)列入立法议程,结合深圳市律师执业实际情况,十届律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启动《律师条例》修订工作。市律协将代表深圳律师发出声音,全力推进修订《律师条例》工作,对深圳市人大修订《律师条例》工作提供支持。

2017年911日,市律协副会长曾迈、理事罗振辉、黄远兵、参政委委员刘南筠、樊永强、杨慧隆、赖伟楠、陈祖扬等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就如何修订《律师条例》提出律师意见、制定工作计划、搭建工作框架及与专家、学者进行沟通等问题进行讨论。

曾迈会长建议,一是走访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听取市人大法工委对修订《律师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熟悉了解《律师条例》的历史,广泛深入征集修订意见;三是组建推进修订《律师条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

黄远兵主任表示,市律协拟修订启动《律师条例》工作,此项工作由参政委负责跟进落实,这是一件光荣又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献策献力,努力将这项工作做好。目前《律师条例》条文共62条,于1995年深圳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在2004年第一次修订,至今已施行13年,不适应现在深圳律师行业发展及深圳经济发展的实际。我们希望修订符合深圳发展的《律师条例》,特别是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权利义务、律师惩戒等方面能够更加具体明确。

通过此次会议,参会人员集思广益,群里群策,为将来修订《律师条例》打下夯实的基础,指明了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