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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16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4日 作者:贺鹏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广东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养与储备计划,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律师,促进广东律师行业发展,省律协定于20164月与佛山市律协联合举办“2016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通知详见附件一)。根据省律协通知精神,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截止至201631018:00 

二、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律师协会辖内注册会员。

(二)执业时间在六周年以上(即在2010228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71228日后出生)。

(四)对行业或律师事务所集体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六)提交近期撰写的、与法律相关的论文或文章1-2篇(2000-3000字)。 

三、培训事项

(一)培训时间:2016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培训地点:浙江大学或武汉大学(具体待定)

(三)培训主题:“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

(四)培训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知识专业技能、思想政治、文化修养、经济学、心理学、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知识。 

四、报名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的费用(含培训费、食宿费等)由省律协负责,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培训班市律协推荐名额为8名,请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在系统中报名并上传论文,同时填写好附件中的报名表(附件二),加盖律所公章,与报名提交的论文一并于2016310日下午18:00前交至市律协秘书处宣传部。

(三)如有发表过律师业务文章或获奖项,请将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一并提交。

(四)市律协将根据各位律师的书面报名材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征求司法局意见后报省律协。

 

联系人:贺         话:83025789

    李  力      话:83025308

附件一:《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附件二:2016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34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6-03-04 09:00:00 至 2016-03-10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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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