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涉及不当得利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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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被诈骗分子在网上以“外汇定投”为名,在RYKAN网站骗走20万元,现在诈骗分子因牵涉另一诈骗团伙的诈骗被外省公安抓捕。现已查明骗子在RYKAN网站诈骗的20万元,被害人转出银行的转款流水及银行的其他单证证明收款人为深圳的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该公司承认收到了该笔诈骗款,但说“钱已不在公司”,他们是第三方支付,款已经转出去了(转给谁受害人不知道),该公司还说,RYKAN网站没有在公司注册。经网上“外汇110官网”查明RYKAN网站是一家虚假的冒牌公司,且在中国没有外汇经营牌照,属违法经营,现在该网站已经关闭,无法打开。请问这个第三方支付公司应不应该归还受害人的20万元“不当得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