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4〕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何子豪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1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1039714,存在代理不尽责、疏于管理的违规行为;何子豪,男,执业证号:14403201310015302,在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规宣传、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1月27日决定对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何子豪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