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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深圳涉外律师人才(领军、新锐)”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作者:调研部 责任编辑:孙统彪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内容为指引,为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为我市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经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按照本届理事会四年工作规划和2022年工作计划,市律协启动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新锐人才(第五批)的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领军人才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

2.市律协注册会员;

3.执业以来未受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含境外法律工作经历)累计已满8年(以发布报名通告时间为截止日期);

曾经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的,对应工作年限计入上述年限:

(1)涉外诉讼、仲裁、调解工作经历,且不少于3年

(2)企业涉外法律事务部门工作经历,且不少于3年

(3)行政机关涉外部门工作经历,且不少于3年。

5.熟练掌握一门或以上外语,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完成不少于15件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并提供证明材料:如司法文书、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项目交易文件、委托合同等;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1) 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或省级律师协会任职,或在国内外知名仲裁机构或其他类似专业机构等担任仲裁员等职务的;

(2) 已获得境外法律类博士学历或学位,或者境内院校涉外法学研究方向博士学历或学位的;

(3) 获得境外律师协会/法院的执业资格认证的;

(4) 获得国际知名法律机构/组织的会员认证、评级或奖项的;

(5) 在知名刊物发表涉外法律学术或实务文章的;

(6) 具有其他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突出业绩的。

8.从深圳市以外转所至深圳执业,已入选司法部或全国律协、省律协涉外领军人才库的,但未进入深圳市涉外领军人才库的,优先入库。

9.已经取得大湾区执业律师证的港澳律师在深圳执业,注册为深圳律协会员,而且有申报入库意愿的,可参照以上条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 新锐人才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

2.市律协注册会员;

3.执业以来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累计已满3年(以发布报名通告时间为截止日期);

曾经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的,对应工作年限计入上述年限:

1)涉外诉讼、仲裁、调解工作经历;

2)企业涉外法律事务部门工作经历;

3)行政机关涉外部门工作经历。

5.熟悉一门或以上外语,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完成不少于5件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并提供证明材料:如司法文书、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项目交易文件、委托合同等;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1) 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服务,在各级律协担任涉外业务相关职务的;

(2) 已获得境外法律类硕以上学历或学位;

(3) 获得境外律师协会/法院的执业资格认证的;

(4) 获得国际知名法律机构/组织的会员认证、评级或奖项的;

(5) 在知名刊物发表涉外法律学术或实务文章的;

(6) 具有其他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较突出业绩的。

报名安排

)网上报名

时间:20221031日至119

请将申请表和资料合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dyb@szlawyers.com。

)组织遴选

1.量化评分:报名期限届满后,组织量化评分。

2.综合评定:由司法局、市律协分管副会长、国际委共同组建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入选名单。

3.监事监督:市律协监事会派员全程监督遴选过程。

4.过会审议:该名单经市律协会长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送市司法局批准。

5.对外公示。

  附件:《2022深圳市涉外律师人才(领军、新锐)申请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2年10月31

(联系人:调研部联系电话:0755-827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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