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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开展防范 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4日 作者:曾佩君 责任编辑:陈夏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生产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张虎同志在2016年全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深安〔2016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共同印发《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开展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深司〔2016190号),请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深圳律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知。

附:《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开展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深司〔2016190号)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