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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为公司以工作表现不好扣了我7月40%的绩效,此前绩效一直没扣过。当时进公司时所属部门经理表示绩效只会加不会减。在10月我跟另外两名同样被扣绩效的同事一起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结果出来了,公司赔偿我们其中两个人的1.5个月的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要上诉。在仲裁结果出来后我请求公司办理工作交接等事宜,人事经理表示公司领导不同意办理交接,要等法院结果出来后办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能申请法律援助吗?之前仲裁的时候已申请过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