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培训

关于举办“台湾个人破产制度的最新发展”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5日 作者:公司解散与破产委员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拓展我市律师从事破产相关业务的国际视野,加快我市率先制定个人破产条例的进程,市律协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邀请台湾著名破产法学专家郑有为教授于20156月初举办“台湾个人破产制度的最新发展”专题讲座,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5 62 (星期二)14:30—17:00

二、讲座地点

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

三、讲座主题

台湾个人破产制度的最新发展

四、主讲人

郑有为  台湾中央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台湾中央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专任副教授、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访问研究员。他是台湾著名的破产法学专家,10多年来从事台湾破产法学以及世界比较破产法学研究,出版多本专著,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五、参加人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六、其他事项

本次讲座计4学分,请参加讲座的律师携带新版律师会员卡刷卡积分。如新版会员卡正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供会员部回执证明或律师证,现场签到积分。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参加人员需在培训结束时,对讲课效果进行评价后才能计算培训学分,请参与者理解配合。

 

评价链接将于讲座当天附在此通知下方,请留意。

联系人:曾丽丽    联系方式: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