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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入党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5月8日 作者:蔡国 责任编辑:党办

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入党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

为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做好今年市律协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拟举办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拟定于5月底(共5个半天)。培训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二、培训对象

已被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并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者。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党章》规定,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集中培训,是发展党员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关,选送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参加培训。

2、请各单位于5月13日前将培训名单(附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后报市律协党委,报送名单请附上发展对象相关入党材料,市律协党委将根据材料提交及其它相关情况确定培训人员。

咨询联系人:蔡国  0755-83025756

邮箱:szlxdw@126.com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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