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与其他省份律师行业结对交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孙统彪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的要求,现组织本市律师事务所参与结对交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交流时间
西藏、青海、贵州、新疆等省市将分批次指派青年律师来深跟班学习,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二、结对交流对象
西藏、青海、贵州、新疆等省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三、结对交流方式
西藏、青海、贵州、新疆等省市律师来深圳律师事务所进行跟班学习。
四、结对交流要求和内容
承担结对交流任务的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资深律师和骨干律师负责“传帮带”,切实发挥“一对一传帮带”作用,与跟班学习律师结队,共同参与案件研讨、庭审旁听、客户接待、普法宣讲等工作。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参加此活动的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3月20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报名。
(联系人:孔霞 1338078381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