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组织召开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化建设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7年9月18日

2017年912日上午,深圳市司法局李胜科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勇副处长、冯剑文科长,中国电信公司石青,律协副会长章成律师,律协律所委主任罗振辉律师、副主任吴昊律师、主任助理周科律师、委员黄建勇律师、陈思远律师,律协会员委主任潘翔律师、副主任邓建华律师、钟胜荣律师、委员方俊律师、颜凯秀律师、张然律师、雷音律师、邱虹律师及特邀人员晏辉律师、谢天龙律师、张峥嵘律师齐集深圳律协大会议室,就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化建设问题举行座谈,提出建议,展开讨论。

在本次会议关于深圳法院信息化建议的相关建议问题上,与会人员表达了如下意见:

1、 希望法院信息化建设能够从软件的人性化、智能化,硬件的配套化上给法院工作人员切实减负,相关数据尽量自动生成或一次录入多次使用,使用的硬件设备可以无缝实现移动办公。只有用户愿意用的工具才能给法律共同体带来共同进步;

2、 建议12368热线与网络合并,热线可能外包电信,网络须有律师进入的端口,设立留言平台,留言庭长、副庭长均可看到;例如拖延移送上报的案件,可以通过网上交流进行沟通,为在案审查、立案提供辅助性帮助,律师不用亲自跑,利用平台就可以对案件移送进行查询;

3、 及时解决诉讼平台时有时不可用,系统不稳定问题;

4、 建议保全案件在保全措施到位之前不在网上公开;非保全案件建议实时公开,特别是速裁、刑事案件等时效性强的案件;

5、 建议增加自助立案设施和适用范围,允许律师或当事人提前录入,减少法院立案人员的压力;

6、 建议法院工作人员座机电话绑定手机;

7、 建议法院信息尽可能电子化送达;

8、 尽量保证法院各项信息录入的及时性;

9、 线上线下并重,发展信息化的同时,要保留线下办理的途径和数量。避免片面重视线上信息化建设,反而加重用户负担的情况,如目前的网上立案仍需要立案人去现场,反而加重负担。   

除了上述信息化建设,与会人员还对法院建设提出下列建议:

1、查询个人涉诉情况,是否能通过身份证号码精准查询;

2、律师在立案时绑定身份,方便案件查询;

3、案件立案清单应统一;

4、执行案件接收材料但未开收据;

5、使用手机短信等简单的手段送达;

6、公开的裁判文书能否增加关键词搜索功能;

7、上诉案件审限计算时间,建议从中级法院经办人接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这次座谈会,大家集思广益,提出了务实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了深圳法律共同体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