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儿童购票标准”研讨会引发热议
深圳律师网2009年11月3日
2009 年10月30日 下午,市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深圳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统一儿童购票标准”研讨会,就彭钦宇未7岁但身高超过 1.1米 被要求购买儿童票一案展开研讨。会议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李薇薇教授、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谭泽先律师主持,与会学者、委员等纷纷发表观点,热烈讨论,会议还邀请了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参加,案件当事人小彭的父亲彭先生也应邀到会介绍情况。
会议围绕交通、旅游等行业的儿童购票标准不统一、以身高还是以年龄作为购票标准更科学、以 1.1米 为标准要求儿童购票是否侵犯了儿童权益或者构成歧视、统一儿童购票标准是企业还是政府的责任、可否通过诉讼废除现行儿童票的不合理做法等问题展开研讨,尽管不同观点之间的交锋激烈,但多数代表倾向于年龄标准。杨剑昌代表建议深圳巴士集团、地铁公司能率先突破,实行更为科学、合理,更符合社会发展的儿童乘车购票标准。 李薇薇 教授认为,以身高为购票标准是一种歧视行为,不仅对儿童构成经济上的负担,更重要的是伤害了儿童的自尊心和人格,违背了我国参加的《儿童权利公约》中 “儿童利益最大化”和“非歧视”两大原则。
此次研讨会吸引了社会和新闻媒体的强烈关注,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深圳商报、香港商报等媒体纷纷派出记者出席,进行了深入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