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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司罚决字[2014]5号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肖攀律师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4年8月18日 作者:刘娟 责任编辑:雷鸣


当事人:肖攀,男,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010179208。经查,20141028日至114日肖攀会见同一刑事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司法局于2014721日决定对肖攀律师予以“警告”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