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居住用途)还有2个月到期,但是最近房东通知我房子快卖掉了(已经签过售房合同且新房东已付过定金,现在正在做最后移交事宜);之前房东没通知过我说要卖房子,并且也没让我签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可是我觉得目前这套房子我也可以考虑买,并且我也有能力购买这套房子,可房东就这样把房子卖了,没有首先考虑过我这边是否要购买! 我知道我是可以继续租下去,一直租住到合同期限; 我的问题是:房东有权利卖房吗?如果没有,我该以何种名义起诉房东?如果让其赔偿的话,赔偿额该怎么算呢? 注:本人对于这件事是认真的,因为我住了近一年时间,各方面感觉这套房子确实还不错,所以想购买,但是已经马上被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