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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字[2014]05号 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潘敦刚律师被给予“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5日 作者:刘娟 责任编辑:刘峰

      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潘敦刚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风险收取律师费,违反了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规定,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五条第十二款之规定, 2014325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潘敦刚律师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