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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七期深圳青年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5月31日 作者:梁海莉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

为了提升青年律师执业能力,鼓励和扶持青年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塑造青年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律师行业竞争力和凝聚力,根据深圳市律师行业十年千人人才计划,市律协定于第三季度举办“第七期深圳青年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旨在推动深圳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发展和完善深圳青年律师业务和培训机制,提升青年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能力,为深圳律师事务所培养人才,推动律师行业“传、帮、带”工作,培养一批优秀的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律师。

二、培训对象

由市律协根据下列条件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学员50名:

(一)市律协注册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三)律师执业年限累计已满三年(2013531日之前取得律师执业证),有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经历(须附相关案例、判决书、代理词或相关论文等);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76531日之后);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七)市律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限制:为体现公平,惠及更多青年律师,注册律师在30人及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最多1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3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最多2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凡参加过律协举办的专项培训班的律师,原则上不作为本次培训对象。本次研修班与同期举办的第二期青年律师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律师只能选择其一报名。

三、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61124:00止。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点击通知下方报名链接,并按下面的指引进行报名:用律师个人账号登陆会员系统——点击系统内“我要报名”选项并核对相关个人信息——点击“立即报名”并阅读“报名须知”中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的承诺书——同意并提交报名。

(二)现场确认

时间:612日起至61518:00止。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在系统内打印报名表、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并附上从事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关材料(案例、判决书、代理词或论文等)交至律协业务部。报名后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通知仍不提交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如3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有意报名人数超过2人,请各所先行内部协调,并以最终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2名律师为准;如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律师超过2名,协会将按照网上报名时间顺序确定2名律师参与选拔;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四、遴选方式

(一)初步审核:报名期限届满后,由秘书处协助市律协职业培训委员会(下简称“培训委”)、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下简称“青工委”)及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下简称“业务委”)对报名的青年律师执业年限、是否受过行业及行政处罚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笔试遴选。

(二)笔试遴选:初审合格后,由培训委、青工委和业务委组织进行笔试,并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遴选:对于经笔试筛选合格的青年律师,由市律协分管副会长、培训委、青工委及业务委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面试小组逐一进行面试,监事进行监督。

(四)最终确定: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热爱律师行业,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求知欲强,有一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研究和团队协作能力的优秀青年律师作为第七期研修班学员。

五、培训时间

研修班拟在深圳开展拓展活动两天,在异地合作单位进行集中脱产学习六天。研修班暂定于7月24-31日实施培训,请各位律师报名前确认能否按时参加培训。

六、师资构成

国内知名法律院校教授、学者,知识产权业务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以及相关领域专家。

七、培训内容

初步确定的培训课程有:《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读、商业秘密保护律师实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企业在上市和投资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商标法前沿疑难问题解读、计算机软件纠纷审理思路探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问题、创新与知识产权诉讼对律师服务的挑战等10节课程,具体以实际上课为准。培训期间还将安排走访知识产权领域优秀律师事务所。

八、学习形式

(一)本次研修班采取深圳拓展活动结合异地脱产学习的形式,异地脱产学习部分与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合作进行;

(二)实行班委会制,组建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设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班委会工作规则,共同组织班内开展各项活动;

(三)建立研修班学习纪律,培训学员需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和课堂纪律;

(四)建立研修班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平台,实时将研修班的学习情况和资料与深圳全体青年律师分享,扩大研修班的宣传和影响力。

九、成果分享

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成果:

(一)培训课程录像将上传到深圳市律师协会网上学习系统,便于全市律师学习。

(二)研修班最少形成一项与知识产权业务有关的书面成果,供深圳律师学习和使用。

十、注意事项

(一)考核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研修班加强对考勤方面的要求。学员按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和集体活动,准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告知并经班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累计三次缺席课程学习的学员,将不能获得结业证书。

(二)费用

本次研修班的培训费、资料费由律协负责,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联系人:  梁海莉       陈嘉敏  曾丽丽

   联系电话: 83020899  88281543  83025455  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531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十五期青年律师研修班(在深执业3年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6-05-31 00:00:00 至 2016-06-12 00: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