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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年3月5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责任编辑:李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政府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化和规范,改进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欢迎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内容及师资   
专题一:政府法律顾问法理及其实务 
主讲人:王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专题二:律师服务法治政府的作法
主旨发言专家:郝惠珍
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会员。     
专题三: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模式和制度保障
主讲人:王清友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
专题四、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要点    
主旨发言专家:周继东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专题五:基层政府律师服务要点    
主讲人:刘丽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专题六:提供主动式服务,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主旨发言专家:池英花
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专题七、政府采购招投标实务 
主旨发言专家:薛起堂
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专业委员会主任。 
专题八、行政诉讼中的政府法律责任风险分析   
主旨发言专家:朱加宁
北京市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若略有调整,请以正式授课时为准)
 
二、招生对象
各地政府法制办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地司法厅(局)分管政府法律顾问有关领导、律师工作指导处有关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有志于从事此领域的人员等。
 
三、教学安排
1
、授课时间:2015320日(周五)至322日(周日),实际授课3天。
2
、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四、相关费用
本研修班学费3800元。
五、报名方式
 1
、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请于律师学院官网lawyer.ruc.edu.cn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13621162812@163.com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六、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报名联系方式
报 名 联 系 人:   陈老师 ,18701659180010-58701965
学院办公电话:   周老师 ,010-82509230;杨老师 ,010-62512644
  真:010-82509237 
  箱:13621162812@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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