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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3〕6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胡春学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胡春学,男,执业证号:14403200910760299,在广东品睿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3年11月22日决定对胡春学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