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开展2014年“9.25律师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肖水峰
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9月25日是第十一个全国律师宣传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请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围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主题,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展现我市律师的职业风采。
请各区工作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将宣传活动的总结材料(文字、图片等)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秘书处宣传部邮箱:szlxxcb@163.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9月17日
联系人:肖水峰
电 话:8302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