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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普法宣讲团”队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4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在全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市普法办决定重新组建我市“普法宣讲团”队伍。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法律功底扎实。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在相关法治建设领域有一定研究、专长。

(三)宣讲能力突出。对传播法治精神和规则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对法治宣传工作有一定的兴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授课经验及较好的授课评价。

(四)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二、宣讲团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宪法法律进行宣讲,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进行解读。

(二)根据市普法办安排,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讲活动。

(三)为全市各单位举办法治讲座提供师资。

(四)参与全市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课题研讨、调研活动,为我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实践支持,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积极参加大众传媒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释疑解难。

(六)积极参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以案释法、典型执法案例点评等普法活动。

(七)参与编写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

(二)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积极参与各项法治宣传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其他

报名截止2019117日(周四)12:00,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联系人:张晓燕,82025630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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