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现场办理实习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0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聚集确保人身安全,同时为确保各律师事务所实习业务正常办理,市律协于2020年2月-4月期间通过邮件和快递方式办理实习相关业务。
近日,广东省已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响应,社会各项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化。市律协结合工作情况,自2020年5月22日起,恢复现场办理申办申请证、实习业务变更、申请面试考核、组织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等实习业务。
请需办理实习各项业务的律师所按照深圳律师网办事指南流程到市律协会员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