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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律协举办“抖出民法典”广东青年律师《民法典》短视频宣传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作者:翁瑞婕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期间重要指示精神,发挥青年律师在新媒体普法宣传浪潮上的特色和优势,深入贯彻推动《民法典》广泛普及,更好推进法治广东建设,省律协联合广州电视台于202010月至11月举办“抖出民法典”广东青年律师《民法典》短视频宣传大赛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位律师积极参与创作,踊跃参与。并112010点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参赛承诺书》(见附件,材料盖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xcb@szlawyers.com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律协青工委、广州广播电视台南国都市4K超高清频道

(三)协办单位:北京市律协青工委、山西省律协青工委、上海市律协青工委、浙江省律协青工委、湖北省律协青工委、湖南省律协青工委、广西省律协青工委、四川省律协青工委、青海省律协青工委、广州市律协青工委、深圳市律协青工委

支持平台:抖音、腾讯

二、活动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201027日至1120

2.作品评审时间:202011211123

三、参赛对象

全省45周岁以下青年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四、征集作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作品要求

1.每件参赛作品必须带上“#抖出民法典话题TAG未带话题TAG的作品将不计入最终评选

2.参赛作品分为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内容需围绕《民法典》展开,可以以演讲、脱口秀、相声、配音、情景剧等作为艺术表现形式;作品的拍摄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流畅,以普法为宗旨,内容积极正向。

3.参赛律师可以请助演,助演人数不限,助演可以不是律师。参赛律师的作品数量可以不限,以比赛截止日确认的唯一作品作为参赛作品。

(二)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须在1027日至1120日期间将参赛作品上传至大赛抖音账号:参赛者个人实名认证的抖音号(可用原来已有的,也可以重新申请)

2.每位参赛对象必须提交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2)与参赛承诺书(附件3),并2020112010前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xcb@szlawyers.com。(邮件命名为:抖出民法典+姓名+所属律所)若参赛律师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作品将不计入最终评选。

注:参加本次大赛的选手如在抖音律师账号认证及作品发布方面遇到平台限制,可扫描如下二维码加入活动微信群,我们将予以大力协助。

(三)决赛入围说明

根据参赛作品的点击量、转发次数、内容等综合条件进行评判,选出30名最终入围决赛的选手

(四)奖项设置

1.初赛期间评选出最佳视频奖、最佳剧本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制作奖、最佳内容奖等奖项各1名。

2.大赛将根据参赛作品评审情况评出现场决赛参赛选手,角逐现场表现大奖,分三个等级,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送作品主体应当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报送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组委会拥有此作品在相关网站及网络视听平台进行宣传展播的权利。

2.活动联系人:

省律协联系方式:

13922346610   关莹

15992389715   林江绅

市律协联系方式:

0755-82752167 翁瑞婕

 

附件:

1.关于举办“抖出民法典”广东青年律师《民法典短视频宣传大赛的通知》

2.广东青年律师民法典抖音宣传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3.广东青年律师民法典抖音宣传大赛参赛承诺书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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