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权立法论战及其历史进步”大型讲座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7年6月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更好地掌握《物权法》的立法背景以及各章、节的难点、疑点,深刻理解《物权法》的有关内容,及时更新我市律师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市律协定于
一、讲座时间:
二、讲座地点:
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
三、主讲人:
四、讲座主题:
物权立法论战及其历史进步
五、参加人员:
全市注册律师(含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有兴趣的律师准时参加讲座,并携带电子培训卡以备刷卡,讲座开始后半小时停止刷卡,禁止代刷。(本次讲座上、下午各考勤一次,共计8个学分)。
由于金盾剧院停车位有限,请各位律师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
联系人:黄 训 屈 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