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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间行业交流,推进国际化发展进程

---市律协与新加坡律师公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作者:国际港澳台委 责任编辑:黄香江


 

2014129日上午,市律协与新加坡律师公会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中新律师研讨会在市律协举行。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骆维明、会员交流部部长Shawn Toh,市律协会长高树、福田区司法局副局长马晓歌、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前副秘书长法国律师Come IDRAC,市律协监事长魏汉蛟、副会长黄思周,以及我市律师代表共70余人出席。活动由市律协副会长韩俊主持,国际与港澳台委副主任潘立冬担任翻译。

高树会长代表市律协对新加坡律师公会同行和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骆维明会长的真诚合作及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新加坡是以法治引领民主闻名全球的国家,其法律体系严密、执法严格,法律人信仰高尚,国民守法,这些值得借鉴。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市“三化一平台”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市律协一直以港澳台为出发地,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业国际化的发展,本次是继与英国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会签署合作协议后,市律协再次与国际律师同行签署并建立行业战略合作关系。此举为深圳律师与东南亚律师建立了一座交流的桥梁,期待双方能在业务交流与创新、人才交流互动等方面有更为紧密的合作。

骆维明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本次与深圳市律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本会与广西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后,与中国大陆律师协会签署的第二份合作协议。他认为,当前中新两国加强经济合作,是中新两国法律界加强交流合作的最佳时机。新加坡是践行法治和倡导民主的国家,其行业管理体系专业完备,政府更是大力培育和开发国际化法律服务市场,这都促使了新加坡律师公会致力加强与国际律师同行的交流与合作。骆维明会长欢迎高树会长及深圳的律师同行到新加坡进行访问交流,并诚挚希望双方按照签署的合作协议,认真务实地推动中新律师的深入交流与合作。

签约仪式在出席活动的国内外律师共同见证下隆重举行。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律师专业建设、法律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开发、人才的引进,以及行业信息传递、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

签署仪式结束后,会议围绕中新律师关注的问题展开了研讨。骆维明会长发表了开放的新加坡法律市场的主题演讲,谭岳奇主任、法国律师Come IDRAC也发表了简短的演讲。与会中外律师还就我国与新加坡的法制体系、律师培养,及律师业务国际化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中新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为中新律师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为未来深圳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之间进行深入交流、开展广泛务实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期待此举能促进我市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加快我市律师向国际化发展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