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修改草案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8月30日
鉴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就《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修改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拟与我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协商机制在深圳的实践”研讨会,望各位委员积极参加。
安排如下:
一、时间
二、地点:
深圳大学法学院图书馆2楼会议室(从正门进入50-100米处)。
三、参加人员:
本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对此研讨会感兴趣的律师。
四、要求:
本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就《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修改草案,提出自己的书面修改意见,并于9月1日前将电子版本发至13556846557@139.com。
联系人:翟玉娟,(13332937716,yujuanzhai@gmail.com)
陆炳彪,(13632735915,lubingbiao@126.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