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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光明法院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联络站志愿律师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6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切实保障律师权益,建立法官、律师职业间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光明法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于2023年11月24日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备忘录》。

市律协于2023年11月27日在深圳律师网发布了《关于报名参加光明区人民法院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联络站志愿律师的通知》,经会长会、理事会审议决定,现公布光明法院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联络站志愿律师名单(详见附件)。

请名单内的志愿律师于2023年12月8日前扫码以下群二维码,或实名添加工作人员企业微信,验证身份后进“光明法院联络站志愿律师工作群”。

特此通知 

 

附件:光明法院“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联络站”志愿律师团建议名单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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