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0日 作者:罗琪意 责任编辑:方惠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习人员需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权益,确保人身安全,市律协拟于2021年4月组织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集中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开放报名系统时间:2021年3月11日(周四)10:00 - 3月15日(周一)18:00
请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通过深圳市实习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工作(详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未在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报名的实习人员不能参加本期集中培训。
二、报名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报名为截止至2020年8月15日前已取得实习证的实习人员,以600人为限,名额有限,报完即止。(注:以实习证发证日期为准,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三、相关费用及转账时间
为便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市律协于培训期间统一收取实习人员预备会员费用,主要用于:集中培训场地租赁、购买集中培训教材、培训资料印制、培训期间开展户外拓展、模拟法庭等活动、授课老师课酬、组织面试考核相关费用、实习人员投诉查处工作、实习人员管理系统、结业考试系统制作与维护等实习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开支等。受疫情影响,同时为体现对预备会员的关爱,疫情期间将减免预备会员费用800元/人,实际收取1200元/人。
请通过深圳市实习管理系统报名参加集中网络培训的实习人员于2021年3月15日(周一)18:00前以律师所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预备会员费用。
预备会员费:1200元/人,转帐时须注明律师所名称、人员及预备会员费用。
户名:深圳市律师协会
账号:6012100005051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转账审核: 请将转账证明 以律师所为单位 (内容需写明律所及人员)发至律师学院邮箱 ,待工作人员核查后将网上报名状态确定为“正式学员”(邮箱地址:lsxy@szlawyers.com,审核时间1-5个工作日)。
四、现场确认及领取培训教材
已通过实习管理系统后台完成报名且报名状态显示为“正式学员”的实习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培训教材、讲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实习管理题库等资料及网络听课邀请码,详细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安排及地点请在报名结束后留意深圳律师网通知。
五、线上培训时间
2021年第一期集中培训时间:2021年4月6日(周二)-2021年4月30日(周五)
(注: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培训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线上培训平台
深圳律师学院线上课程平台上课路径:关注【深圳律师学院】公众号→点击【课程】→点击【实习人员】(注:课程暂未开放)
七、培训考核要求
1、网络出勤率高于95%且考试总成绩高于65分(包括本数)者为培训合格(其中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试试卷分数需达到此卷总分80%以上),具体考勤内容如下:
(1)每日在线时间及签到:
|
签到时间 |
在线时间 |
上午 |
8:50-9:20 |
9:20-12:00 (在线时间不低于120分钟) |
下午 |
13:30-13:50 |
13:50-17:00 (在线时间不低于150分钟) |
(2)课堂问卷填写:每日18点前完成今日的课堂问卷。
2、网络考勤率低于95%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课,非因以下原因不得请假:
(1)因病请假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个人请假条;
(2)因开庭请假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开庭传票复印件;
B、被委托人姓名为请假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C、请假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3、考勤合格者须参加集中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申请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4、考试总成绩低于65分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试试卷分数未达到此卷总分80%以上者,为培训不合格,培训不合格者须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期集中培训和考试;
5、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不合格者,均须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期集中培训和考试;
6、集中培训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培训考核考试纪律的,撤销实习。被撤销实习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八、注意事项
1、请各所行政人员及时联络本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实习人员确认其是否参加本次培训,并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网络公司联系,电话4007285407;
2、联系电话需填写报名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的手机号码并确认无误,以确保实习人员能及时收到有关培训的通知及相关事项调整安排。
联系人:罗琪意
电 话:0755-83669603、13312980939(学院工作手机)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