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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37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邓香花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年1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邓香花,女,执业证号:14403200111788982,在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教唆当事人虚假诉讼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618日决定对邓香花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经邓香花律师申请,20211221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维持本会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