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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彰显深圳律师执业精神”公益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102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依法治市办【201330号《关于提前策划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律协拟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于近期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彰显深圳律师执业精神”公益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充分发挥法治理念公益作品的宣传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弘扬法治理念;展现深圳律师的执业精神、执业理念、良好形象,促进法治深圳建设。

二、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时间:2013102812月4日;

(二)评选表彰:1128-124日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并颁发奖金或奖品;

(三)作品发布: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专题网站,全面展示参选作品。

三、作品要求

(一)参选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制作精美,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参选作品要求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现深圳律师的执业精神、执业理念、良好形象。

(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由参选者负责;

(四)主办方对参选作品享有发表权、复制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及邻接权,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作者任何费用。

四、作品分类

此次活动征集的作品分为三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标语类

作品可以是对联、口号,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字数在15-20字,法律用语规范,并附有阐明作品创意和主题的文字说明;

(二)书画类

作品可以是毛笔书法、漫画、摄影等形式;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摄影作品要求构图严谨、画面清晰、富有艺术感染力,图片为JPEG格式,长边600-1000像素,图片不小于3M,单幅、组图不限,组图原则上不超过6张;

(三)视频类

视频类作品可以是动画、微电影形式,时长应在15-15分钟,应附有作品创意的文字说明,以适合网络播放的格式报送。

五、奖项设置

(一)每类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

(二)奖金或奖品价值: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优胜奖100元。

六、作品报送方式

(一)书法、绘画作品须报送实物,长宽不超过6尺(2米),请用铅笔以正楷字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单位、联系方式及作品标题,直接送至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

(二)宣传标语、摄影、视频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在主题栏注明“公益作品征集+类别+作品”直接发至邮箱szlxxcb@163.com,并电话确认报送;

(三)所有报送的作品均须附填好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彰显深圳律师执业精神”公益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详见附件);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31028

 

附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彰显深圳律师执业精神”公益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

 

联 系 人:张春丽   

联系电话:83025728   

通信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律师协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