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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雄收500 律师辩称不是受贿

12 19   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晓燕


在沙井这种复杂环境下,能将事情摆平就是水平!昨日,沙井新义安涉黑案集中审理原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两单受贿、一单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三单案件。对于与陈垚东等人的交往,刘少雄认为是基层工作的需要,其辩护律师更将矛头直指当地公安机关,认为打击黑社会犯罪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沙井黑社会横行近20年,不应让刘少雄承担责任。对于受贿等行为,刘少雄则供认不讳。

对受贿供认不讳自悔伸手必被捉

昨日审理的2单刘少雄行贿案,其中万丰股份公司董事长潘泽勇被指控自2005年至2012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均从公司提取现金送给刘少雄,共计人民币105万元、港币20万元。对于这些钱,刘少雄承认收了,也不该收,早知道伸手必被捉,十分后悔收了这些钱。不过其律师辩称,这些钱不属于受贿,应算正常的人情来往。

昨日还审理了炒地商人谢文贤给刘少雄行贿500万元一案。对于这500万元,刘少雄并未否认,但其辩护律师认为,这笔交易属于正常、合法的商业交易,刘少雄是按正常程序履行了职责,即使收了500万元也不应属于受贿。公诉人则称,虽然是正常程序,但在取得土地的后续过程中还有很多关节需要打通,这就是送钱的目的,不然凭什么送他500万元?难道钱是飞来的?

找陈垚东摆平上访律师称是干部能力

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既然已存在近20年,那么包庇纵容打击黑社会应指向当地公安机关才对!昨天庭审审理刘少雄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时,其辩护律师将矛头直指当地公安机关。

公诉机关指控刘少雄明知有此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不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打击黑恶势力,还与陈垚东、潘泽勇等人长期交往,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沙井街道辖区内从事强购废品、倒卖土地、违章建楼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借助陈垚东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身份平息村民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在刘少雄长期纵容下,以陈垚东为首的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发展壮大,逐步成为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

对于这一指控,刘少雄明显心存不服,他说,在沙井这么复杂的环境下,能将复杂的事情摆平就是水平,他正是基于不违反法律和公众利益的原则下,让各方面平衡、满意为出发点来做工作。他说,自己在沙井从未收到过关于陈垚东等人违法犯罪的报告和投诉,不投诉就不存在组织、协调打击工作。

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市公安局专案组侦查了该案5年多,卷宗就多达350多卷,可见该案难度之大,刘少雄就更没有能力去判断沙井是否有黑社会了。他称,打击黑恶势力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并不是刘少雄的职责,如果说包庇、纵容以及打击,也应该指向当地公安机关才对,而刘少雄作为当地党政一把手,对当地派出所并没有上下级关系,让小小书记承担打击黑恶势力的责任,是强人所难。

而关于找陈垚东来平息村民上访等棘手事件,辩护律师认为,在基层群体事件面前,稳定高于一切,刘少雄打电话给陈垚东只是一种警告,至于陈垚东是如何平息掉的,刘少雄并不知晓,也没有采取违法手段,他认为这种工作方式并无不可,甚至是一个基层干部应该具有的关系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