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在线咨询
我一个朋友,在公交车上因车子紧急刹车导致摔倒后受伤,后送至医院打了石膏,因此在家休息了两个月的时间。因为此受伤很特殊,现在受伤时间已经差不多半年了,医生说也不需要用药或者做其他的治疗(没有什么作用),但是脚还是有点问题,走路有点疼,尤其是稍微时间长一点,而且不能做稍微剧烈一点时间的运动,可能会伴随一辈子,请问一下: 1、除了医药费之外,损失赔偿如何计算?两个月的时间没有上班(因为请病假,公司给发了一部分费用。) 2、护理费等因为在家有家人护理,因为打了石膏一个月,生活无法自理,后一个月虽然拆了石膏,但是还是不能随便走动。护理费如何计算? 3、除了主张以上的费用外,因为现在走路还是有点疼,而且不能长时间走动,更不能进行运动,时间可能会很长,请问针对此问题,如何提出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