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刑事法律业务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作者: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执业活动,不断提交刑事与讼律师的业务水平,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将于2013年12月19日下午举办刑事法律业务学习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19日(周四)下午14:30——17:00
二、
会议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一)业务学习
1、全文学习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
2、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4、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辩护律师能否复制侦查机关讯问录像问题的文件;
5、学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3年)的主要内容。
(注:以上学习内容均来自于内部文件,故不予网发)
(二)业务研讨
结合《广东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研讨律师如何规范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四、
主持人
郑剑民 深圳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
五、参会人员
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在深圳的省律协刑委会委员
六、
本次研讨会计2分,请参加讲座的律师携带培训积分卡刷卡积分。
联 系 人: 周山清
联系方式: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