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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深化改革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市中院与市律协召开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3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刘峰


9月22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率领下,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副院长傅新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江涛、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邝肖华、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等一行来访我会,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巡视员梅爱民,市律协会长高树、党委书记张丽杰、监事长魏汉蛟、党委副书记张善华、副会长张斌、黄思周、韩俊、六届政协委员、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崔军参加交流座谈。


高树会长简要介绍了深圳律师业发展情况,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643家,律师9756人(专职9612人)、实习人员2214人。深圳律师正以每年超过10%左右的人数迅速增长,律师业务总额连年攀升,深圳律师代理的诉讼案件在深圳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占比也逐步上升。近几年,市律协和两级法院的交流合作越来越多,市中院关注到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相关权利,特别是市中院与市律协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后,市中院开通了律师绿色通道,各区法院也在提供律师执业便利方面有一些创新举措,法院办案从程序到实体都较以往规范许多,法官的专业性也较以往有所提高,但目前仍存在律师与法官沟通不畅,律师诉讼权利没得到充分保障,一些常见性难题没有彻底解决这样一些现象和问题。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制度层面有效进行化解,并且进一步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合作,真正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高树会长建议:一是以完善司法改革和深化律师体制改革为契机,就改革方案从设计到出台到推行,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互相征求意见,在改革中解决问题,在制度中消除障碍;二是建议市中院将《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向基层法院推广和宣传,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并抓好有关制度的检查监督,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三是建议双方加强信息化平台共建共享,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将电子邮箱送达、网上立案、数字审判、数字化阅卷、建立数字档案等纳入互联网平台,节省法官和律师的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高树会长表示,市律协愿与市中院共同就如何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共同推动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及相关工作,积极参与、认真探索,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建立依法、公平、公正的诉讼环境而不断努力。 


张丽杰书记简要介绍了市律协党委工作情况,同时建议:一是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常态化、规范化交流沟通机制;二是重视发挥律协和律师在案件评审工作的作用;三是着力建立从律师中遴选法官制度。


万国营院长感谢市律协和全体深圳律师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律师与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较典型的包括:双方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发布《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律师在法院诉讼行为及律师与法官关系的指导意见》,开启了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新篇章;社科院和市律协合作出色完成第三方执行难的评估工作,开创了由律师协会对法院工作评估的先河;双方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在法院设立律师志愿岗和“律师之家”,为缓解法院案件压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万国营院长还重点介绍了全市法院今年以来工作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思路,希望市律协和全市律师进一步关注和支持法院各项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借双方改革契机,共同推动法官与律师的共同体建设。他表示此次交流是市中院与市律协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并希望以此为开端,形成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更充分地听取市律协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配合交流,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蒋溪林局长指出,法官与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壮大能够促使深圳增强综合竞争力。他希望在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互相支持、互相交流、互相监督的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携手打造深圳法治高地。



双方还就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强化法官与律师在法律专业上的交流、具体解决双方提出的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