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监察工作规定》
研讨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8月24日
鉴于深圳市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特区法规的清理工作,市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将举办一次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监察工作规定》的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二、举办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厅
三、参加人员:
市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市其他对此研讨会感兴趣的律师。
本次研讨会积分为2分,请参会律师携带积分卡。
联系人:刘佳源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监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