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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综述】“金融犯罪中的前沿问题”主题讲座综述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6日 作者:商辩委 责任编辑:业务创新委

2018年1113日下午,由市律协商事犯罪预防及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辩委)举办的“金融犯罪中的前沿问题”主题讲座在市律协大会议厅举行。本次讲座由市律协商辩委秘书长秦建军律师主持,市律协商辩委主任刘平凡律师担任点评嘉宾。本次讲座受到深圳律师界的热烈欢迎,市律协大会议厅座无虚席,连走廊也站满了旁听的律师,近200名深圳律师现场听取了本次讲座。

本次主题讲座特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北京紫竹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作为主讲嘉宾,他从当前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大背景下,刑事犯罪辩护出现了新变化,特别是金融犯罪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形势下,重点介绍了当前金融犯罪中的前沿问题,以及青年律师的专业化选择和律所选择等,给深圳律师提出了前沿的观点和专业的意见,最后钱律师还与现场的观众进行了互动,气氛热烈。现将讲座精彩内容分享如下:

刘平凡主任的发言:

现在刑辩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家有没感觉职务犯罪辩护的案件很少发生了?从职务犯罪辩护变成主要是金融犯罪辩护。比如诈骗不是虚构事实而主要是网络电信诈骗,赌场不用桌子,而是使用网络平台,赌博的对像还有比特币等。刑事律师要准备好迎接变化。

钱列阳律师的分享:

一、金融犯罪中的前沿问题

1、刑辩市场的变化:政治大格局决定经济走向,决定法律政策,决定市场。今年和往年对比,确实是天壤之别,不要期待每年一样。现在贪官的案子越办越难,比如非法证据排除不掉,证人不出庭等,法官的固定思维意见很难改变。

2、金融犯罪的发展:比如徐翔案,深入研究金融犯罪发现这是一片原始的旷野,从没有用刑法规制约自然生长,习惯潜规则,从现行刑法衡量都是犯罪。金额犯罪辩护是一片蓝海,是入门窄高台阶的大公园,要有证券基金从业专门知识,金融领域很广泛,涉及证券金融期货保险基金信托等。刑法涉及金融有38个罪名,看上去不复杂,但刑法条文后面还存在金融领域母法,银行法、保险法、基金法等,母法基础上还有一堆法律法规实施细则,而细则一直在发生变化。金融律师的生存空间就是母法和一堆细节。律师的任务是要打通整个这条线。这些法律法规细则以下是各个行业具体操作,各行业具体操作平台,犯罪大都出在这一层。这里的潜规则生存规则,作为律师辩护也要深入了解到这一层。

3、金融犯罪辩护需要刑事律师深入研究:金融犯罪辩护这个公园太大了,刑事律师望而却步,需要有一批律师勇敢地走进去,不能让金融人出来学法律。他们基本上都是留洋回来的,恰恰是搞刑法很多人都不专业。这是一片专业非常强的领地,思维方式有非常大的差别。

4、证券公司自营与理财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证券公司有两个部门,理财部和自营部,两个部门分开是没有问题的,但有的证券公司设计一种产品,将两个部门产品打通,存在侵占客户收益的情况,这种操作会构成职务侵占,只是客户不知道。这种情况存在很多年,没有人察觉涉及违法犯罪。同样,如果挪用银行的贷款拿来作股票期货等投资,同样存在挪用资金罪的风险。

现在经济形势下滑引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资金投入高风险行业,风险真的发生了,钱有去无回,引发大量的跑路的。

  作为律师要具备财经知识,比如灰犀牛,黑天鹅,明斯基时刻。这些专业词汇,要明白它们的含义。

   5、非法集资犯罪探讨:非法集资是指从民间吸纳资金,罪名有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是前者的升级版。这两个罪名有本质差别:相同点是没有金融牌照,向社会公开宣传,许以高息。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途径是否合法公开,是与银行的本质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实是和银行抢客户。如果集资来的钱大部分没用来投资,而是自己占有,这是集资诈骗,它们的区别主要看是否隐瞒了钱的真实走向,不能光看来钱手段,还要看来钱目的,往往一家大公司有两种不同犯罪。

比如E租宝案件:丁宁够集资诈骗罪的,其实钱没往他声称的地方投。所以律师要区分哪些是明知的哪些是不明知的。除非知道钱的用途,没有明知的故意就不是集资诈骗。我们身为律师不要从金额、级别来认定,而是要看主观上是否明知,来定性。

关于数额问题,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集资的对象如果是亲友背后的人,才是刑法意义上的不特定多数人。直接关系的不算非吸。民间借贷、赠与、投资,我认为不能算入非吸金额。

   所以我们接这类案子特别注意,特定人和不特定人,辩护律师要逐一请被告的直接关系人表态,排查核实,数额是可以减下来的。不特定多数人概念非常重要,亲友的亲友非亲友。

  6:其它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近期一两年这类案件会非常多,金融律师会很忙。金融律师应该深入基层一线的操作,了解管理漏洞。要看看一线交易员是怎么操作的。我们的银行基金证券系统,先不说保险信托,几个系统的问题要比想象多得多。

私募基金行业,非公开信息交易现象值得注意。

二、 青年律师如何选择专业定位,如何选择律所?

1、   律师要取得竞争优势就要学好专业实务:法律从业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相差无几,因此金融领域专业知识就成为角力场。毒品案的律师要研究物理化学问题。我们对专业实务经验越丰富,我们的工夫在刑法之外。做金融律师必须学习金融专业知识。深圳有证交所,有这么好的金融环境,市场是浩瀚的蓝海。

2、   青年律师的发展三段论:本人律师做了两轮,合伙人做了20年,为什么53岁做自己的所?是看到金融犯罪的突破口,专办刑事,侧重金融。

对于青年律师发展,有这样的三段论:1实习律师,律师助理,2独立办案姗姗学步。3带助理当合伙人。再从小所到大所,到大所主任。

3、律师如何选择律所:每个律师选择什么样的律所,要看是否适合自己的发展和个人成长。什么时期进什么所,要到更适合自己的环境去。小学阶段,小所有人带,少走弯路,跟师傅是正确的。独立办案能力有了,要开拓案源,选择开拓案源的更大空间,带一个、两个助理,选择高平台是独立展示自己能力的时候,我的高平台带来知名度影响力使得案源大量增加。当高平台继续脱颖而出,发展下去觉得其他合伙人形成挤压,就索性出来单干。弱的时候需要条件,强的时候需要空间。选择把自己的天赋能力发展到极致。做最好的普通律师,最好的小所合伙人,大所合伙人。

4、律师参与律协工作:对年轻律师来说我鼓励参与协会工作,结交人脉,锻炼手法,开拓视野。但也要适可而止,回归律师本位做好工作。有公益心,参与协会工作是手段,目的是让业务做得更好。每个人在工作中认识自己,也特别重要。

我看到有的人适合做律师管理,有的适合做律师专业,有的适合行政主管,有的适合辅助大律师。很多人难受在因材施教没有用在合适的地方。选择方向更重要,看当前的你是什么样的状态,选适合发展的哪个所。

5、开拓案源的问题:三种人的格局:1:篮子、2:果树、3:果园 ——可持续发展的路有多长一看就知道。第一种依赖他人,第二种抗风险能力差,就吃顾问单位。第三种果树粗糙但果树多,可能有的树死了,但会栽树。

    6、年青律师与互联网:80后和互联网同步成长,金融互联网刑法,都有一批大佬,但三者全通的人才稀缺。猫和老鼠的技术竞赛,公权力没有任何传统优势。同一个互联网平台,大脑竞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懂刑法金融,驾驶互联网这辆车。很多罪犯都是80后,国家公权力技术进步没有压倒优势,都是一个起跑线。某些现象到底是新的增长点还是犯罪手段,还是刑法未规定的犯罪行为?区分很难。我就是打开一扇窗户,看到广阔全景。光想着职务犯罪就很累,开拓出视野尤其在深圳有最大的选择空间,走到哪个所都可以。

千招会不如一招熟,选择方向以后,做工匠。

三:交流互动

问:被告人受贿罪被判死缓,妻儿能否以没收财产错误为由提请重审?

答:赃款追缴,合法财产受保护。对家庭可以析产,律师可以代表家属提出。从财产来源,证据等角度,让各方心服口服,这是本质。

问:金融犯罪如何切入相关案件,如何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答:通过一个点扎进去,要有入门,找到这样的案件才能进去。找到门不入,走过去了。这是公司法务容易忽视的问题,我们刑法律师扎进去才能看到。交易习惯交易实践,要用刑法标准衡量。不放过别人都忽略的环节,发现犯罪根源。别的法不如刑辩的穿透力,攻击性的思维习惯。获取之前先把手里放下,才能不断抓新的。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穿透力,是刑辩的基本功。

问:金融犯罪涉及大量受害者,遇到受害者求助的时候,经侦不立案,市公安局也不立案,帮助受害者如何推动刑事立案?

答:律师基本功,要精准提炼复杂问题,到几何结构,说服司法机关、当事人,最后架子是很清晰的。公安不能介入经济纠纷,立案非常慎重。

问:私募项目中,为了融资发行代币,向22人代币融资。融资对象瞒着他向更多人融资拉人头,他没有鼓励和限制,会认定为变相非吸吗?开始小范围,后面上线了交易所,会不会认为变相非吸?

答:都是会认定非吸的。第一个,明知放任,间接故意,构成共犯。第二,交易所为犯罪行为创造条件,共犯中的主犯。

主持人补充:报案证据不能是简单堆积和罗列,要培养合格的报案检控思维,如果你是公诉人,要把骨架拎出来,说服办案单位立案。不要在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之间摇摆。关于选择执业方向,应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精。



(与会者观点仅代表自己的观点,并不代表律协观点)

供稿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及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