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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举办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专题讲座

深圳律师网 200915

 

为加强与深圳市税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全市执业律师办理税务案件的业务能力,经市律协资产与财务管理专门委员会联络, 20081229日下午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李伟副局长受邀莅临市律协做“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税务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资产与财务管理专门委员会主任姚朝武律师主持,市律协资产与财务管理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各律师事务所主管税务的负责人律师等100多名律师到会参与听讲座。

这是李伟副局长第二次到律协进行税务专题知识讲座,他就流转税中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收益税中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财产税中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各税种的有关特点和注意事项以及目前存在的不合理性一一进行了分析说明。对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修正案有关税务犯罪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说明。要求律师应关注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的内容:“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本条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在税收征管方面,李副局长强调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否有收入,都要按时申报纳税,否则将按日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年即为18%

关于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李副局长认为主要有六方面的趋势。1、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2、燃油税将于 200911日 实施,将养路费等费改征税;3、个人所得税将由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制转为以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综合所得为主的税制;4、增值税将走向允许增值税扣除额的方向发展;5、房产税将向物业税征收方向发展;6、企业所得税经十多年的努力,目前已进入正式执行阶段,需要各企业严格执行。李副局长的讲座内容来自税务实践,又有宽泛的理论基础,不时赢得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李副局长还就广大律师所关心的律师税收问题回答了部分律师的提问,讲座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