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党委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深圳律师网2009年12月31日


2009 年12月24-25日,市律协党委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市律协党委张勇书记,周新锋副书记,党委委员、市律协副会长陈治民,党委委员邱伟平,纪检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总监事郑剑民以及下属70个党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市委宣传部罗烈杰副部长,三届律协会长、律协党委原书记黄明根,王和平监事长,市司法局律管处杨少彬副处长,深圳市“两新”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杨伟等应邀出席。
会议由周新锋副书记主持。培训班上,市委宣传部罗烈杰副部长就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培训班学员做了辅导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和指导性,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体要求的具体化,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市律师行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同时,罗烈杰副部长还针对律师业的特点,对我市律师如何在工作中贯彻全会精神提出了“崇尚学习、夯实基础、重视修养、恪守执业纪律、廉洁从业”的要求。
培训班上,张勇书记作了律协党委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重点报告;周新锋副书记传达了今年9月在惠州召开的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陈治民委员传达了今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关于如何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所提出的要求;郑剑民委员通报了2009年1-11月份我市律师行业的纪律查处情况等。
培训班上,学员们还就《关于明确市律协党委工作定位和职责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有10位学员分别上台发言,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张勇书记在培训班小结中提出,该2份文件在吸收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后,经提交党委会表决,通过后才上报下达。
此次培训班办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