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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3〕8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陈志新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陈志新,男,执业证号码:14403201410053246,在广东博商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妨碍民事诉讼、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3年12月5日决定对陈志新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